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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措施

(一) 動物房規劃:

  1. 動物房的飼育室均配備完善的IVC系統,所有進出氣都經過99.9%的高效率濾網過濾,同時採用100%全換氣以避免病源侵入。各飼育室均設置換籠操作檯(changing station)供換籠時使用。
  2. 依照實驗特性動物房規畫成下列三種類型的區域:
    (1) SPF等級動物飼育室三間:提供動物育種、飼養及進行非感染性的動物實驗時運用。
    (2) 檢疫室一間:提供外來實驗動物檢疫工作用,實驗動物檢疫未完成時亦暫時飼養於檢疫室。
    (3) P2實驗室兩間:提供進行感染性動物實驗時的獨立飼養空間。
  3. 三間SPF等級動物飼育室中,一間規劃為裸鼠飼育用,室內恆溫設定為24°C,其餘則飼養一般小鼠,室內恆溫設定為22°C,室內濕度均為55±5%。

(二) 動物飼養密度:

  1. 飼養盒底面積約為440 cm2,除母鼠哺育未離乳小鼠之狀況下,每籠飼養五隻小鼠為基準。
  2. 除供繁殖用途外,離乳後雄雌鼠應分開飼養。

(三) 燈光管制:

動物飼育室及P2實驗室設有燈光定時器,每日上午七時三十至下午九時三十分為光照期,動物房例行工作及動物實驗限於此時段內進行。黑暗期間,動物房內應人員應淨空。

(四) 人員管制:

  1. 動物房入出口管制,人員進入動物房應申請門禁卡授權,門禁卡限供本人使用。
  2. 進出動物房時,應刷卡感應進入。(人員進出之紀錄,每月列印一次,建檔供日後備查。
  3. 凡進入動物房之人員應依無塵衣使用標準作業流程穿戴無塵衣,離開動物房時才可脫下。
  4. 動物房中禁止飲食、抽菸、使用化妝品與使用手機。
  5. 上午8:30-11:30為動物房內部作業時間,暫不開放實驗動物使用者進入。(若有緊急需求請聯絡動物房工作人員)

(五) 物品管制:

  1. 籠具、墊料、飼料、飼育器材、實驗器具等可高溫高壓滅菌物品,經各式滅菌程序後方可進入動物房中使用。
  2. 不可經滅菌鍋滅菌之物品於檢疫室無菌雙面操作檯煙燻消毒後方可進入動物房中使用。
  3. 若經煙燻程序易損壞之物品,則以70%酒精消毒後,經檢疫室無菌雙面操作檯吹除表面微粒子後進入動物房中使用。

(六) 蟲害防治:

  1. 動物房門口設有捕蚊燈,防止蚊蟲進入。
  2. 儲藏室和垃圾桶周邊放置蟑螂屋,按月更新。
  3. 防治情形填寫於每週工作檢查表(A01-05-5)以資備查。

(七) 飼育環境溫度、濕度、壓差、照明、噪音、換氣率監控及紀錄

  1. 溫度、濕度:
    (1) 每日記錄動物房內各房間入口處的LCD顯示器上的溫度、濕度讀值,每日紀錄一次,填寫於環境監控日報表。
    (2) 各動物飼育室內的testo-175溫/濕度紀錄器,設定每十分鐘讀取一組數值,24小時連續紀錄溫濕度變化,每月以電腦讀取溫/濕度記錄器資料,建檔備查。
    (3) 每月以testo-435多功能主機測量動物房各房間內的溫度、濕度數值,與LCD顯示的數據比對,作為空調系統的確效,建檔備查。
  2. 壓差:
    (1) 每日記錄動物房內各房間入口處的LCD顯示器上的壓差讀值每日紀錄一次。
    (2) 於各飼育室的飼養管理記錄表紀錄壓差,上午或下午各紀錄一次。
    (3) 每月以testo-510測量動物房內各房間的壓差,與LCD顯示器的壓差數值比對,作為空調系統的確效,建檔備查。
  3. 照明:
    每月以testo-540照度計檢測各飼育室內照度,建檔備查。照度應為130-325 Lux,如照度不足,應更換燈具,將處理情形填寫於記錄上。
  4. 噪音:
    每月以testo-815噪音計檢測飼育室內噪音值,建檔備查,瞬間噪音值不得超過65 dBA。如噪音值過高,應立即找出噪音來源並排除,並記錄處理情形。
  5. 換氣率:
    每月以testo-435測量動物房各房間內進/排風速,計算室內換氣率,室內換氣率應為10-15次/小時。如換氣率不足時,應調整空調系統設定,將處理情形填寫於記錄上。
  6. 前述之飼養環境監控,每日記錄者,除填寫每日工作檢查表外,並應建立環境監控日報表;每月記錄者,應建立環境監控月報表。各項紀錄應建檔備查,保存五年以上。

(八) 健康監測:

於各飼養室中飼養衛兵鼠,每季安排檢疫,嚴密監控飼養環境內是否有特定病源與微生物侵入造成感染。

(九) 動物供給或更換飲用水、墊料:

動物房飼養管理人員每日應檢查所有動物房飼養籠具,水瓶供水異常時應更換水瓶,墊料潮濕或太髒時應更換籠具,飼料不足應予補充。

(十) 籠具更換:

動物飼養人員應依總飼養籠數妥善規劃籠具更換排程,每7~12日至少更換一次,視需求得隨時更換之。更換籠具時,飼養箱、飼料架、上蓋、水瓶架、水瓶一併更換。標示卡字跡模糊或髒汙時,應重新填寫。

(十一) 動物之接收及入室:

實驗動物之接收入室依動物之接收標準作業流程進行,接收前應做好充分準備工作,包含日程安排、充足的籠位及滅菌籠具。

(十二) 動物飼育室紀錄:

  1. 每日應檢查動物房各飼育室的溫度、濕度、壓差等環境參數,確認IVC系統運作參數是否正常。
  2. 觀察動物的活動力,若有死亡、異種移植腫瘤體積過大、受傷……等情形,將觀察情形記錄於動物異常或死亡動物紀錄表與動物異常狀況通知卡。若有必要提供使用者動物臨床症狀紀錄表(J04-01)供使用者作為動物處理之參考。
  3. 清點動物飼養籠數,填寫飼養管理記錄表(SOP A01-04)。

(十三) 觀察實驗動物飼養狀況及異常狀況之通報:

執行SOP編號J04每日動物臨床症狀觀察,觀察動物活動力、受孕、分娩、死亡、異種轉植腫瘤體積大小……等飼養情形,如有異常狀況,應於飼養籠具上懸掛動物異常狀況通知卡,填寫動物異常或死亡動物紀錄表並以電話通知使用者處理。

(十四) 飼育環境清潔:

  1. 每日應以70%酒精或消毒液擦拭實驗桌面、將飼養室內的髒籠具運出動物房清理,檢查室內天花板、牆壁、地板是否有龜裂。
  2. 每周以消毒藥液擦拭門扇、地板、推車。
  3. 每月以消毒藥液擦拭燈具、牆壁、IVC檯車。

(十五) 實驗動物屍體處理:

動物飼養工作人員於例行動物狀態觀察或更換鼠籠時發現死亡或異常的動物,應執行下列事項:

  1. 填寫動物異常通知單(A01-06)。
  2. 填寫動物異常狀況通知卡,插卡於鼠牌架內。
  3. 以電話通知該實驗動物使用者,要求使用者處理。
  4. 如獲得使用者授權處理動物屍體,實驗動物飼養管理人員依動物屍體處理標準作業流程(SOP編號:A03)辦理。

(十六) 周末及例假日照料動物:

  1. 周末及例假日安排值班人員照料,作業時應視察飼養環境及動物狀況,並記錄觀察結果。
  2. 於假日前充分做好準備值班前之工作,確保假期內動物的需求不致匱乏。